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赵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 ——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多措并举压实家庭保护责任

深圳家事律师1年前 (2025-08-31)以案说法366
一、基本案情2022年5月7日,赵某某(17岁)、张某某(17岁)等五人因钱财纠纷,在某公寓内对王某某(16岁)非法拘禁,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4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赵某某、张某某等五人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市…

一、基本案情

2022年5月7日,赵某某(17岁)、张某某(17岁)等五人因钱财纠纷,在某公寓内对王某某(16岁)非法拘禁,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4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赵某某、张某某等五人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024年1月24日,对赵某某等四人及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家庭教育指导做法与成效

(一)压实监护人责任,督促家长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管束教育职责。本案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均符合法律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对五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要求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管束,配合做好监督考察工作。为督促家长协助检察机关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检察官与“五老”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共同组建帮教团队,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定期探访和监督帮助。监督考察期间,张某某突然未经报备,擅自离开居住地。发现异常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与张某某父母沟通,张某某本人及其父母均未认识到张某某违反规定行为的严重性。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在责令张某某立即返回居住地并延长对其考验期的同时,帮教团队调整对张某某的帮教措施,强化对张某某家庭的监护监督。一是组织召开训诫会,对张某某及其父母进行训诫。二是增加家庭探访频次,强化跟踪监督。三是强化家长监护责任教育。通过专题课程、案例研讨等方式,释明家庭教育失范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联性,强化家庭责任意识;通过家庭聚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强化亲子互动。经过九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张某某父母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明显提升,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管束和教育矫治工作。张某某顺利通过监督考察。

(二)一家一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家庭教育问题。本案中,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各不相同。检察机关坚持一家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罪未成年人赵某某父亲常年在国外工作,母亲家庭教育参与度低,父母双方均对其管教乏力。案发后,其父感觉自己辛辛苦苦挣钱养家,孩子却不争气,愈发萌生放弃不管的想法,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意愿较低,客观上也存在跨国交流难度大的实际困难。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帮教团队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途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定期进行专题辅导交流的同时,为赵某某父亲提供自主学习资料,督促其准确认识法定义务和责任,引导其理解青春期少年的心理特点,帮助其提升亲子沟通和情绪管理能力,解决因距离导致的亲子关系疏离问题。另一方面,强化赵某某母亲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提升其家庭教育参与度。安排其参加亲子沟通技巧实训。建立“亲子动态日志”,指导赵母记录赵某某的日常生活、学习、帮教情况,定期向赵父推送赵某某状况,引导二人共同关注赵某某的成长变化。经过指导、督促,赵某某父母认识逐步改变,父亲回国陪伴赵某某完成了剩余的帮教矫治。

(三)夯实基础,凝聚合力,实现帮教矫治与督促监护协同推进。为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建立未成年人综合教育矫治基地,在基地内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形成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基地已经为4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实现了帮教矫治与督促监护协同推进。

三、典型意义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家长是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重要力量,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引导、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管束教育责任,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帮教矫治工作。对教育监护不力的家庭,应当综合运用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压实家庭责任。家庭教育指导应因势利导、因案施策,确保针对性、实效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xvdp.com/?id=86

分享给朋友:

“赵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 ——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多措并举压实家庭保护责任” 的相关文章

业绩淘汰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侵权当赔

法治日报记者 张雪泓 通讯员 蒋怡琴2004年10月,李某入职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9年3月,李某发现自己的打卡权限被封。在与公司沟通后得知,由于其考核结果排名靠后,根据升降级考核结果属于“业绩淘汰”范围,双方由此发生争议。公司称,此前对李某进行培训和调岗,…

子女抚养起纠纷 “三心”调解护成长

近日,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王家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以“同心倾听、悉心释法、慧心调解”的“三心”调解法,将“情”融于“法”,让对簿公堂的父母重树抚养共识,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2020年,原告刘某某与被告祖某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定婚生女孩小刘由被告抚养,原…

离婚了,可以拒绝探望未成年子女吗?法院:探望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孩子刚刚出生几个月,父母就离婚了,后孩子随母亲一同生活,父亲却长达十余年没去看过孩子。离婚后,父母可以拒绝行使探望权吗?法院如何促进父母“依法带娃”?【案情回顾】小军刚出生几个月时,父母就离婚了,之后父亲秦某从未看过或联系过小军。2024年4月,12岁的小军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履行每个月探望一次的义…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支持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民事公益诉讼  尾矿库污染  支持磋商  替代性修复【要旨】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公益侵害主体认可人民检察院查明的公益损害事实和认定的赔偿责任,且有意愿在提起诉讼前主动履行赔偿、修复责任的,可以将案件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并依法支持其开展生态环…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诉某电工公司、郭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跨区域协同履职  新型污染物治理  替代性修复 【要旨】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商请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支持。被污染水体经应急处置和流域自净后,生态环境损害无需原地修复的,可以将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项目…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对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固体废物污染  土壤污染  支持磋商 【要旨】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现符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条件的,可以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启动相关程序后,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协助调查取证、发表支持磋商意见、督促赔偿协议执行、参与修复评估等方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