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困境儿童 牧区贫困户 多元综合帮扶 定期回访【基本案情】2024年,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主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被害人小朋(3岁)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身患疾病,抚养人无经济来源,以低保维持生计,为看病治疗花费万元,家庭生活困…
【关键词】
困境儿童 牧区贫困户 多元综合帮扶 定期回访
【基本案情】
2024年,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主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被害人小朋(3岁)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身患疾病,抚养人无经济来源,以低保维持生计,为看病治疗花费万元,家庭生活困难。
【救助帮扶过程】
审查办理。案发后,小朋先后在青海省尖扎县人民医院及青海省人民医院救治,花费两万多元,家庭陷入困境。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的救助情形,决定予以救助。为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和速度,提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共同向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衔接帮扶。为加大对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司法救助情况移送县妇联,协调推进综合帮扶工作。县妇联将被救助人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给予重点关注并兜底保障。定期开展家庭走访,动态监测家庭收入、生活状况及返贫风险;优先落实“两癌”筛查、母婴健康关爱、困难妇女儿童帮扶等专项政策;协调乡镇妇联、村妇联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妇女权益保障咨询等服务,切实筑牢防返贫底线。同时,县检察院还联合妇联为小朋家庭送去米面油、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常态化开展救助回访工作。一是跟踪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持续监管发放情况,确保资金用于被救助困境儿童的生活与医疗所需;二是定期回访了解被救助人成长状况及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新困难;三是联合基层组织开展监护监督,确保困境儿童在原生家庭中得到妥善照料,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家安人和。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贯彻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力保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通过保全原生家庭,避免了婴幼儿因案而陷入监护缺失、生存危机,最大限度保障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同时,检察机关主动与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强多元化综合帮扶力度,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司法救助+社会帮扶+长期关怀”的全链条保护机制,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传递出司法帮扶弱势群体、守护民生底线的责任担当,为保护困境儿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